4.被选中的老少爷们,快快去创造奇迹吧-《我的玩家好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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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菲在实行配给制的城市中轻车熟路的找到地下黑市并采购一番,将手头白得来一大笔钱花的一干二净,买了一堆东西带回了庄园。

    他不把钱留给翠丝的原因很简单。

    那家伙一定会全部拿去买酒,然后在醉生梦死中靠着吸血鬼的超长待机对抗饥饿,她很自豪的说过,自己有足足六十年的时间都是那么过来的。

    墨菲很怀疑这就是翠丝非常弱鸡的最主要的原因。

    好好一个漂亮女娃,结果都给饿傻了。

    此时翠丝还在楼上休息,墨菲没有打扰这个病人,将切好的面包和一些罐头放进了吱吱作响的机械冰箱里。

    如果墨菲没记错,他眼前这个傻大黑粗的东西绰号叫“蒸汽800”。据说是纪元800年的时候由夏尔多半身人的机械师发明出来的,是这个世界特有的“蒸汽机械”的特色造物。

    说实话,墨菲能理解用蒸汽加热食物的原理,但这用蒸汽制冷到底是个什么路数啊?

    当然眼下并不是深入思考异世界奇幻物理学,然后把自己的大脑搅成一锅粥的好时候。

    倒霉吸血鬼给自己的行囊里装入了足够三日使用的食物和一些零碎的东西,又用纸条写下了他做的一点小菜的调制方式,步骤详细到只要翠丝没把自己喝傻就一定能把菜调好。

    最后他摸出自己的破旧怀表看了看时间。

    已近黄昏,自己该出发了。

    墨菲身后是窗户被遮住导致一片昏暗的房间,没有扭亮那年纪比他还大的瓦斯灯,而是在昏暗中慢步走出了自己居住了一月的地方。

    吸血鬼们守时的概念在此时展露无遗。

    墨菲走到门口时随着马铃声响,一辆黑色的马车便便从对街的小巷驶出,停在了庄园门口。

    并不是奢华之物,只是个普通的用于行商的四轮马车,车棚里坐着八个面色呆滞,瘦骨如柴的血仆,看的墨菲一阵皱眉。

    这大概叫“血奴”更合适吧。

    一看就是被圈养起来长期抽血抽傻的那种重病号,别说去打仗执行任务,能熬到明天清晨时不死在墨菲眼前都算是大成功。

    赶车的是一个挺魁梧但带着兜帽遮住脸的男人,是那位“好心”的族长亲卫支援给墨菲的所有人里唯一还能看过眼的。

    身体健康,人高马大,一看就让人安全感满满。

    在看到墨菲时,那家伙立刻主动打招呼说:

    “向您致敬,墨菲先生,我们是杰德大人派来支援您的仆从,您需要的护甲和武器已经放在车棚里,我们现在可以出发了吗?”

    “原来那位亲卫阁下名叫杰德。”

    墨菲在心里记下这个名字。

    虽然人家大概率是可怜他才给了他这些“帮助”,但帮助就是帮助,自己虽落魄但不欠人情。

    如果能回来,那么这份帮助一定要想办法还回去。

    他对赶车的人点了点头,但并没有坐到逼仄的车棚里,而是从其中拿出装着护甲和武器的袋子。

    最后坐在了赶车人身旁的位置上。

    这里视野够好,而且通风,真遇到危险也能第一时间脚底抹油。

    “走吧。”

    墨菲拉起兜帽遮住脸颊对车夫说了句,但后者却没有扬起马鞭,而是低声说:

    “大人,您的尊长在那!”

    “嗯?”

    墨菲诧异的扭过头,便看到刚才还在休息的翠丝这会披着一件红色的披风正赤脚站在破旧庭院的花园边,无声的看着他就像是在送别游子一样。

    “稍等。”

    墨菲对车夫说了句,跳下车快步走到翠丝身旁,他皱着眉头说:

    “你出来怎么不穿鞋子?”

    “所以,这就是你在离开前最想对我说的话吗?小墨菲。”

    翠丝拨着自己的长发,翻了个白眼。

    她摇着头,伸出手帮墨菲将兜帽与脸上的面具装点到合适的位置,而在这个贴近的过程中,翠丝用相当认真的眼神看着他,那猩红的眼中跳动着某种让墨菲感觉到陌生的光。

    她拍了拍墨菲的心口,耳语说:

    “走了就别回来!借着这个机会离开卡德曼城,彻底脱离血鹫的领地!

    不管去北边的诺德托夫王国投奔荆棘氏族,或者南下过黑暗山脉去迷雾海岸加入血惧舰队,甚至是去寻找那些绕行黑暗山脉巡游的血盟骑士们。

    不管你去哪,都比留在这好得多!当然要记得避开狼毒氏族那群暴徒和小混混。

    等你过去之后找到那些氏族的族长或者长老报上我的名字。

    我只说一次!

    我的全名叫翠丝·卡文迪娜·嘉·洛林·勒森布拉。

    虽然在卡德曼城我只是个无人理会又被遗忘并对外宣称死掉的废物,但我在其他氏族里还有点名望,如果那些和我一个时代的老头老太太们还没死,那么他们会接纳你。

    小墨菲,认真听我说!

    血鹫氏族已经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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