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弘治六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六千字章)-《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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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凶恶人内心中也有柔软的一面。

    张鹤龄、张延龄是看着“糖糖小妹子”长大的。又加上张皇后也喜欢她喜欢的紧。他俩待常恬如亲妹妹一般。

    常恬京城团宠之名不是白叫的。

    常恬说要吃二人的肉。张鹤龄有些奇怪:“好妹子,我们哥俩怎么得罪你了?”

    “上回你让我把芸娘收成外宅,我照办了啊!”

    常恬绷着小脸:“你得罪的不是我,是老百姓!”

    “为了一个女人,伱竟然强抢民田。”

    “皇后娘娘给你们遍寻名师,教你读书。你的书都读到狗肚子去了啊!”

    张鹤龄道:“咳,你说我在宛平弄的那个庄子啊。多大点事值得妹子你气成这样。”

    常恬站起身,掐着腰:“多大点儿事儿?上千老百姓没了地,活不下去。这是小事嘛?”

    “假如我跟你们说,把你们张家的地都给我。不给我就带着团营兵打你们,你们乐意嘛?”

    常恬气得小脸通红。

    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张家兄弟这对儿恶戚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常恬这个过完年才满十四的妹子。

    有时候,“怕”是因为在意。

    常恬话锋一转:“我也办错了事儿了!是我让你收了芸娘那个不要脸的。我知道是芸娘怂恿你兼并百姓家的地。”

    “要论起来,让宛平县那上千百姓无家可归的罪魁祸首是我!”

    张鹤龄迟疑:“别这么说,不过我要是把地还给百姓,芸娘不得跟我拼命啊!”

    常恬开始演戏:“嘿,你还在意那女人呢!告诉你吧!她已经卷包会了!”

    “她刚勾搭上了个二十三岁身强体健的小白脸。拿着外宅里值钱的东西跑了!”

    张鹤龄大怒:“有这等事?!妹子你怎么知道的?”

    常恬道:“反正我就知道。不信你去外宅看看!”

    张鹤龄怒气冲天,跟弟弟、常恬去了外宅。

    果然,外宅已经空空如也。芸娘不知所踪。宅中值钱的东西一样不剩。

    自然,这是钱宁伪造的芸娘卷包会的假象。

    “嘭!”张鹤龄气得飞起一脚,直接将一个凳子踢飞到墙上,凳子撞散了架。

    张鹤龄怒道:“这女人真该死!”

    常恬道:“阿哥。她都跑了,你赶紧把百姓的地还了吧。省得上千老百姓天天在家里戳你脊梁骨。”

    “还有啊,国舅占百姓的地。百姓会恨上皇后!”

    常恬苦口婆心,宛如一位小女夫子。

    张鹤龄道:“罢了。女人已经跑了。我没必要因为几千亩地让我糖糖妹子生气。地,我还!”

    有种人天生就是地痞无赖。即便穿着侯爵、伯爵华服也改变不了痞子习性。

    张鹤龄两兄弟把地还给了宛平的百姓。但他们以后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他们招纳无赖,网利贼民,拆人房屋,掳人子女,截扣商货,横行江河,占种盐课,张打黄旗,势如翼虎

    干了这么多坏事儿,不是因为他们缺钱。仅仅是因为好玩、威风。

    他们唯一的优点,就是不贪权。没做田蚡、何进。

    北镇抚司诏狱。

    常风来到了关押李梦阳的“牢房”。

    李梦阳正在跟牟斌对坐写唐风诗切磋。二人很是专注。对常风的到来毫无察觉。

    不多时,李梦阳写好了传世名篇《秋望》。

    李梦阳吟诵道:“黄河水绕汉宫墙,河上秋风雁两行。客子过壕追野马,将军弢箭射天狼。”

    “黄尘古渡迷飞挽,白月横空冷战场。闻道朔方多勇略,只今谁是郭汾阳?”

    自然,李梦阳诗中的郭汾阳,不是小黑胖子的儿子,而是汾阳王郭子仪。

    常风拍了下手:“好湿!好湿!李先生虽身在诏狱,但志向不减,以诗明志!”

    牟斌将自己写在纸上的诗直接揉成了一团:“与李先生的诗相比,我的诗简直不算诗。”

    李梦阳捋了捋美髯:“二位佥事过誉了。”

    常风道:“李先生,有个好消息。张家兄弟已经退还了宛平百姓的田地。”

    李梦阳惊讶:“哦?吞到狗嘴里的东西,他们竟又吐了出来?”

    李梦阳果然大胆!竟在锦衣卫的诏狱里称国舅为狗。

    常风笑道:“这话恐怕也就李先生敢说。”

    李梦阳道:“常佥事不一样称他们为‘小王八蛋’?”

    常风道:“李先生先委屈一下,在诏狱里过个除夕。进了正月,我定会想办法放你出去。”

    李梦阳丝毫不以为意:“我在这里吃得好、住的好。正好可以专心作几首诗。”

    入夜,刘瑾来了常府送年礼。

    抄家是一门技术活,擦屁股同样是一门技术活。

    刘瑾给小太子朱厚照擦了一年半屁股,他擦出了水平,擦出了风格,擦出了前途。

    张皇后对做事认真的刘瑾颇为欣赏。刚刚升他为内官监的监丞。

    职位虽提升了,他的主业没变,还是给小太子擦屁股。

    刘瑾给常风奉上了礼单。礼单上没有金银,只有些贡米、山猪肉之类的。

    刘瑾这人很会办事。他知道,给常风送金银反而显得生分。再说常风不是个贪财好货的人。

    常风笑道:“让你破费了。”

    刘瑾道:“小叔叔这是哪里话。我有今天全靠您。过年前孝敬孝敬您这不是应该的嘛。”

    “哦对了。我还带来了一对儿西施兔,给小姑姑赏玩。兔不入礼是规矩,故没写在礼单上。”

    常风道:“你有心了。怎么样,监丞干得可还顺心?”

    刘瑾笑道:“顺心的很呐!皇后娘娘待我恩重如山,我岂能不拼死效命。”

    刘瑾已成为了宦官中的第三等。再往上升就是少监、太监了。自从认识了常家兄妹,他被压制了三十多年的官运开始亨通。

    常风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我从山东带回来个小宦官,名叫魏彬。你看着给他安排个差事吧。”

    魏彬正是对郭奇驴反戈一击的那个小宦官。

    这几年,刘瑾开始发展自己的朋友圈子,小团伙。

    常风在不经意间,不断给刘瑾的朋友圈子添砖加瓦。譬如吏部郎中张彩跟刘瑾在常府相识后,现在走的很近。

    刘瑾道:“小叔叔的人,我一定待若亲兄弟。”

    常风摆摆手:“他不是我的人。跟我关系也不近。只是他帮我破了个案子罢了。”

    “你也不用太抬举他。让他做个火者、常随之类的也就罢了。”

    刘瑾道:“成!明日您让他来内官监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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