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正道的光(2更)-《无敌从我看见BOSS血条开始》


    第(1/3)页

    潜孤星顺着方羽的视线看去,立刻知道了方羽指的是谁了。

    “邴芸优,罗湾帮的人,在‘乱妖日’闯入三常米铺,抢夺银两,被掌柜发现后,挖出掌柜双眼,并殴打到半身不遂,之后逃跑。”

    “其妻女发现尸体后报官,我们愚地府就把人抓捕回来了。”

    刚升职不久的潜孤星,还是很尽责的。

    新来的囚犯,都会看一眼资料。

    而牢狱里,老一批囚犯早在妖魔祸乱的那天,死的七七八八了。

    所以需要记的资料,其实不多。

    也就是昨夜开始,忽然开始陆陆续续大量押送犯人进来,才又让潜孤星感觉到了头痛。

    方羽听完潜孤星的话,顿时愣住。

    目光看向那个在牢房里,披头散发的女人,人有点懵。

    这娘们这么凶残??

    方羽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

    那就是乙级牢区的犯人。

    除了实力更强外,凶恶程度,也比外面丙级牢区的家伙们更胜一筹。

    至于潜孤星说的乱妖日,就是码头祸乱的那一天。

    “她犯了这么大的罪,怎么还没处死啊?”

    方羽奇怪问道。

    潜孤星微微摇头。

    “牢狱自那日被袭击后,基本处于半瘫痪的状态,直到这两天才补充了足够的人手,撑起了运作。”

    “邴芸优确实罪大恶极,不过她的问斩,得排在[盘生府]调查取证后执行。”

    “现在[盘生府]都忙着调查妖魔之事,这种案子,只能暂时往后拖了。”

    “其实那[三常米铺]离我家不远。我上次路过时,米铺挂着白绫,掌柜的妻女……哭的很凄惨。”

    不知是不是经历了生离死别,潜孤星对那种人间疾苦,也多了几分感同身受。

    然而愚地府的牢狱被攻陷,整个愚地府上上下下,都在针对妖魔展开调查。

    这种平日里算穷凶极恶的罪犯,反而暂时没人处理了。

    潜孤星正想着呢,旁边的方羽忽然说道。

    “把她拉出来。”

    “什么?”

    潜孤星一愣。

    “把她拉出来!”

    方羽重复了一遍。

    潜孤星满脸困惑,但还是听从方羽指挥,喊了狱卒,开了门,把这个疯女人押了出来。

    狱卒将戴着手铐的邴芸优按着,让其跪在了方羽和潜孤星的面前。

    邴芸优似乎并不服气,抬头冷笑着看向两人,披头散发中,能看到她半边烧伤疤痕的脸颊。

    “说了多少遍,我是罗湾帮的人!帮主会帮我赎身救出去的!”

    她恶狠狠地瞪向潜孤星。

    “我记住你的样子了,等我出去,第一个就去找你!你给我洗干净脖子在家等着吧!”

    方羽奇了。

    不解地看向潜孤星。

    “这家伙……为什么这么勇?她背景很硬吗?罗湾帮是什么帮?”

    潜孤星还没开口呢,邴芸优已经朝地上tui了口唾沫,尖声道。

    “连罗湾帮都不知道?罗湾帮就是天圆镇最大最强的帮派,区区愚地府也只配……”

    啪!

    潜孤星已经一巴掌打了过去,邴芸优怒瞪过来,却是没敢开口了。

    方羽注意到潜孤星的手,在颤抖。

    他忽然有点懂了。

    看来自己逃出牢狱的那日,那个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小女孩,并没有消失。

    只会学会了伪装,假装坚强罢了。

    甚至因为某些原因,连严刑拷打犯人,都变得不敢操作了。

    想到这,方羽突然拔剑。

    刚换的白鹭子母剑,其长剑,在邴芸优不敢置信的表情下,直接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伱,你要干什么!?我可是罗湾帮的人,我可是帮主的人!!”

    罗湾帮,方羽没有听说。

    能说罗湾帮是天圆镇最大最强的帮派,甚至碾压愚地府。

    这货的脑子,多半有点问题。

    真要有这实力,还想保你出来,能拖到现在都没反应?

    要知道,这货可是码头祸乱那日后被抓进来,而不是昨天容花染坊之事被抓进来的。

    这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时间差。

    被关这么久,有人想保你出来早动手了,还需要拖到现在。

    从这点看,这女人就不可能有什么很硬的后台。

    再加上那凶恶的手段。

    方羽双眼一眯。

    “你紧张什么?我刚才就看出你不像人了!”

    “说!你是不是妖魔伪装的!”

    方羽忽然一声大喝,把邴芸优镇住了。

    随即,她立刻反应过来,肉眼可见的惊慌起来。

    被关押等审问问斩,和被当成妖魔审问,那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严重程度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尤其是被当成妖魔,是可能被当场斩杀的!

    “我,我不是!你污蔑!你污蔑我!我不是妖魔!!”

    “还敢说你不是说妖魔!和妖魔同日行动,杀人后又潜伏在牢狱多日,就是在等今天的机会是吧?想要第二次袭击牢狱!对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