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窃取言川的天分-《锦鲤妹妹三岁半,我是全京城大佬的团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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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秀才微敛着眉,听到提起言川,微微皱了眉头。

    言老头啪嗒啪嗒抽着旱烟。

    眉宇间满是焦灼和烦躁。

    “稻子肯定是不能收的,咱们家稻子长势不好,抽穗也晚。”言老头气得直咬牙,明明这稻子在大儿子手上还极好。

    可换回来就不行了。

    现在比起村里人都差了一头。

    “哪有什么蝗虫,这都几十年没见过了。”言老头烦躁的磕了磕烟头,抓了抓头发,蹲在门槛上狠了狠心说道。

    绝不可能有蝗虫的。

    言秀才微敛着眉,看了眼二哥的手腕,淡淡的勾了勾唇。

    “我先去瞧瞧。”言老头是典型的庄稼汉,到底不安心,出门看稻子去了。

    “还不快点烧洗澡水,这一天天的全是汗,要臭死我啊?一个个不省心,都不是好东西。”老陈氏指着小陈氏怒骂。

    小陈氏又气又怨,以前都是林氏做的!

    满腹怨气的瞪了眼三弟妹,周氏只低头抱着孩子,半点不瞧她,气得小陈氏气冲冲的便去了厨房。

    待言秀才回了房,周氏也借势抱着孩子跟上。

    “大嫂也真是,当年川哥儿九岁突然闹着要开蒙,那会儿……那会儿正是你被书院院长收为弟子的时候。他若上了学,你那时候可怎么是好?”家里就这么点银钱,必定是会分相公资源的。

    周氏抱着孩子对言秀才吐槽。

    “相公能被院长收为弟子,必然是有过人之能的。他怎么能跟你比?村里的夫子说他有天分,村里的夫子就是个童生,知道什么是天分么??”周氏面露鄙夷。

    “好了,不说这个。大哥大嫂为川哥儿谋划,人之常情。”

    “你拿他当哥哥,他才不拿你当弟弟呢。”周氏抱着孩子便睡去了。

    待周氏离开,言秀才面上的温和,才一点点褪去,露出眼底的冷意。

    川哥儿从未启蒙,只偶尔翻阅自己的书籍,便学会了写字。

    九岁那年,只在他的书上随意作了一首诗,便比他过去的二十年所学更出色。

    当时他的书上有一篇策论,他执笔只写了几句,便被自己赶出去。

    他回书院后,那本书便被他收了。可某一日却被院长无意翻阅,顿时惊为天人。

    仅仅凭借那首诗,那半篇策论,便将他收做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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