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故事开讲-《德云:我,霄字科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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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霄云一脸坏笑:“咱们既然都把地名换了,朝代也随便编一个吧,大德朝怎么样?皇上郭德刚,皇后娘娘于謙。

    皇上不理朝政一天就知道唱戏,皇后娘娘就知道抽烟喝酒烫头。”

    观众鼓掌叫好:

    “哈哈哈!!!”

    “好!!!”

    曲霄云点了点头:“故事发生在大德年间,阴川一带。”

    “故事主人公叫吴锋,孩子从小被父母遗弃,被师父抚养长大,师父名叫吴大用,这名起的多棒啊,听着就没什么用……”

    “哈哈哈!!!”

    “为什么给徒弟起名叫吴锋呢?因为吴大用活的有点窝囊,老挨欺负,他就想着让徒弟活的有点棱角,所以给他起名带个锋字,可他忽略了自己的姓了啊!”

    “哈哈哈!!!”

    “吴大用四十多岁,是一名赶尸匠,长的丑也没什么钱,这行虽说是行善事,但成天和尸体打交道,一般人家也接受不了,也没娶亲,爷俩是相依为命,日子过的很清苦。

    想生存管着剃头修脚,人得有个手艺啊,吴大用也没别的手艺,就把赶尸的手艺教给了吴锋。

    也算是祖师爷赏饭,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吴锋这孩子除了长的俊不符合条件,别的全合适。

    十六岁那年个子就长到了一米八,大小伙子浑身也有把子力气,再加上经常和师父穿山越岭熟悉地形,身体素质极佳,可以独自走脚工作了。”

    “头出发前,吴大用把赶尸匠穿的衣服,摄魂铃、黄符等一系列路上所能用到的东西也都给备齐了,爷俩平常逢年过节才能吃上肉,吴大用咬着牙走了十里多路,去县集给他买了半包酱牛肉。”

    “列位,穷家富路,没有钱在家里忍着也就忍着了,这个贵我吃点便宜的,或者我在屋里待着不出门,在家里怎么穷都能忍。出门不行啊,出门衣服也得带,干粮也得带,钱也得带,还得住店吃饭呢!”

    “吴大用深知这个道理,把家里所有积蓄的一多半都给了徒弟,就怕路上遇到个难事。”

    “师父疼徒弟,徒弟也疼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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