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舅妈-《农门小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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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天还未亮,阮明姿便轻手轻脚的从炕上起了身。

    先前洗过的衣衫都已经干了,虽说破旧了些,但总比阮明姿身上这一套便宜爹的旧衣衫要来得合体些。

    阮明姿换好衣裳,又去灶台热了热兔肉蘑菇汤,盛了一碗,美美的用了。待天还未亮,便将昨晚处理好的那张野兔皮一卷,拿旧衣衫做的包袱一裹,背在了背上。

    她昨晚上都已经跟阮明妍嘱咐过了,今日她要去趟县城办事,让阮明妍在家好好待着,灶台上还给她留了兔肉汤。

    只不过去县城前,阮明姿还是先去狗蓟山山脚的野林子里待了小半个时辰,耐心追踪脚印粪便,捉了两只漂亮的山鸡。

    捉这两只山鸡时,阮明姿有意将弩箭箭头给磨钝了,包了一层布头,这样能保证捉到的猎物最起码是活的。

    不管什么年代,活的总比死的要值钱些。

    昨儿阮明姿跟阮明妍拿树皮草根合着一些破布,搓了不少勉强可用来捆绑的绳子,她把两只羽毛鲜艳的山鸡五花大绑起来,又扒拉了一根稍粗些的棍子,将那两只被捆得动弹不了的山鸡一前一后挑在肩上,这才往隔壁山头的牛家村行去。

    阮明姿她们榆原坡没有套车去县城的,只有隔壁牛家村才有个叫牛三的,专门做这种生意。阮明姿跟高婶子打听过了,逢一逢五的日子,牛三会套上驴车往县城里倒腾些东西来卖,这时候若是有人想去县城,花五个铜板便可以让牛三捎上一程。

    阮明姿这会儿兜里还有将近八十个铜板,虽说这一来一回光是路费就得先去个十文,有点心疼,但这钱却是不能不花。

    若是走着去县城,阮明姿这勉强修补过的草鞋怕是在半路上就得把脚趾头磨出血来。

    钱真是不经花啊!

    阮明姿幽幽的叹了口气。

    不过从原主记忆中的山路往牛家村行去时,这一路上阮明姿倒是发现了不少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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