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这一定是体制问题!-《秦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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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诤面色严肃下来,对黑夫语重心长地说道:

    “老夫还是要提醒你一句,若不是百工籍贯的人献上此物,官府或许会先收下东西,却要惩罚献物之人一番。嘿,到时候别说做亭长,黑夫,你恐怕连这公士爵位,都要保不住了!”

    ……

    这天午后,黑夫早早辞别阎诤,结束了自己的最后一堂课,明天一早,他就要前往县城,参加腊月初一的官吏考核。

    离开匾里,走在回家的路上,黑夫依然满脑子都是阎诤告诫他的事。

    阎诤浇灭了黑夫的美梦,并且给黑夫说了一个许多年前,他在咸阳御史府核对律令时,听御史府法官讲的故事……

    从前韩昭侯喝醉酒睡着了,掌帽官怕他冷,就给他身上盖了衣服。韩昭侯睡醒后看到身上的衣服,问近侍说:“盖衣服的是谁?”近侍回答说:“掌帽官。”昭侯便同时处罚了掌衣官和掌帽官。

    韩昭侯处罚掌衣官,是认为掌衣官失职;他处罚掌帽官,是认为掌帽官越权。不是不担心寒冷,而是认为越权的危害超过了寒冷。所以明君驾驭臣下,臣下做好本职工作即可,不能越权去立功,超越职权就该治罪……

    那个口吃的韩非还将这个故事总结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

    这就是法家思维了,对于官员如此,对百姓户籍,同样如此。

    秦国从商鞅变法,给社会各类人员划分籍贯后,就规定什么籍贯的人,就应该干自己本职的工作:

    士伍种田打仗,百工制造工具,商贾贩卖有无,官吏好好管理地方。

    所以在秦国官府眼里,若是一个士伍不好好种田服役,而整天琢磨机巧、赚钱,那就好比猫儿不好好捉老鼠,却跑去学公鸡打鸣一样。

    就算你真做出了好东西,也绝对不能褒奖,若是为了一件小器物,却树立了不良的风气,给人非分之想,争相效仿,那还了得?这秦国的秩序,不就乱了么?

    所以,对这种不安分的人,官府要先收下他献上的东西,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口头表扬一番,然后再狠狠地处罚此人……

    器物无罪,人有罪。

    正因如此,过去百年间,哪怕张仪、甘茂等山东游士入秦后靠着一张嘴骤然成为显贵,秦国人却只是默默地看着,而不会动心思也学着去做游士,谋富贵。

    因为他们不是专门给外国人才设置的”游士籍“,所以秦国人哪怕再艳羡,却也清楚,那条路,永远都不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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