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听到这些话,粥粥拳头紧紧握着,小身子上下起伏,眼底满是怒意。 狼王蹲在一旁,回想起往事,也是怒气难平。 它的头在陆野手上拱了拱,无声安抚着他。 陆野低头,揉了揉它的脑袋,随后语气平静道:“他们没打死我,就想给我下毒,我闻出味道不对,就跑了。” 再后来,他和狼王小五就被赵兴华发现,进了四局。 当然,这话就不方便说出来了。 然而即便如此,做笔录的警察也是一脸愤怒。 过分,实在是太过分了。 这可是他们的亲生孩子啊! 怎么能这么狠心。 他甚至都觉得,幸好他们抛弃了他,不然陆野哪里能遇到这群狼。 它们有情有义,可比那对父母靠谱多了。 粥粥也是这么觉得的。 她拉住他的手说:“幸亏哥哥走了,要是再留在那里的话,我都不一定能认识你呢。” 听到这话,陆野笑了下,眼底也满是庆幸。 他原本就被所谓的父母没什么期待,只是当初被人打了迷药带回去,那些人试图让他改变狼的习性,让他融入人类社会。 他们教会了他走路,穿衣,拿筷子吃饭。 只可惜,他终究还是融入不了这里。 这里不属于他。 大自然才是他的归宿。 再后来跟着赵兴华去四局,也是因为那里以实力为尊,符合自然界中的弱肉强食规则,无所谓瞳色,只看谁的拳头硬。 他觉得还行,这才跟着他走的。 倒也没后悔,后来遇到小胖丫,他就更不后悔那个决定了。 如果她能不老想着给他扎招财发就更完美了。 这个想法,粥粥倒是不知道,毕竟在她看来,招财发可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发型呢。 她义愤填膺地说道:“那两个坏蛋,他们才不配当人呢!” 没错! 警察赞同地点头。 见状,粥粥凑过去问道:“叔叔,他们会关多少年呀?能不能让他们后半辈子都在监狱里度过?” 闻言,警察叹了口气,摇头,“根据《刑法》,遗弃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才五年啊。 粥粥有些遗憾。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