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9 吞噬-《原来我是妖二代》
第(3/3)页
莱德想了想,觉得这是一道送命题,识趣的摇摇头,并后退一段距离。
埃里克略一沉思,退到莱德身边。
他们终究是两个势力,而进入万神宫,谁不是为了宝物来的,这时候被警惕防备在所难免。李羡鱼要是没心没肺的跟他们哥俩好,那才是糟糕。
“咕噜....”
埃里克听见身边的莱德悄悄咽了咽口水。
这个时候如果老师在就好了......他想。
沃尔德·琼斯在的话,师徒联手,可以逼李羡鱼交出古妖遗蜕。
出于谨慎,李羡鱼没第一时间吞食牠,从皮夹子里掏出短刀,很轻易的切下一小块,这块古妖遗蜕不像史莱姆那样拥有坚不可摧的硬度,但具备极强大的活性。
创口之间延伸出蛛丝般的细线,大块的肉质和小块肉质直接产生连接,两者重新合而为一。
“好可怕的细胞活性,感觉与我的自愈异能不相上下。”李羡鱼再次切下一小口,没有犹豫,直接吞入肚中。
他身体里有黑水灵珠,这是他最大的依仗,黑水灵珠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那是它低调,事实上作为无双战魂的核心,它的存在就是对李羡鱼最大的保障。
只是一小块古妖遗蜕,就算吞进去的是二五仔,就算史莱姆坑了他,这点量,黑水灵珠也能轻易镇压。
而且,他已经不再是当初的菜鸟新人,身为S级中的高手,即便发生意外,也自信能处理。
小块遗蜕入口即化,它像是有生命的,从食道钻入身体,与自身基因开始融合。
一股轻微的疼痒感泛起,鸡皮疙瘩爬遍全身。
“脱皮了。”翠花探出一只爪子,软厚的肉垫在李羡鱼脸上按了按。
不仅是脸上,他浑身的皮肤都蜕出了一层死皮,揭开死皮,肌肤变的光滑嫩白,比鸡蛋还要细腻。
“我也想要这样的皮肤。”翠花羡慕道。
她皮肤小麦色,眉锋英气十足,是那种充满野性和攻击性的女人,漂亮的小豹子。
这种类型的女人和冰山美人一样,是最能激发男人征服欲的两种类型。
但翠花内心深处,是想做一个肤白貌美,优雅成熟的高贵猫儿。
等了片刻,没有出现任何异样,李羡鱼再次切割一小块遗蜕吞食。
这一次,除了身体细微的变化,没有其他异样。
一块又一块....每次吞服吸收结束,他会停下来观察片刻,确认没有异常,再继续吞食。
直到所有遗蜕入腹,点滴不剩,与他基因融合,血肉相连。
这时,意外终于出现了。
第(3/3)页